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有三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,这三次申请时间一般安排在大一第一学期的12月份、大一第二学期的5月份和大二第二学期的5月份。
除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,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。文理、美术、音乐、体育等招生大类专业拟转入非本大类专业者;录取在对口招生专业、普通“专升本”专业者;拟转入专业无接纳能力者;受到纪律处分者。